(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8月10日,赣州市南康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9341698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胡鹏天,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由江西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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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8月10日,赣州市南康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9341698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胡鹏天,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由江西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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