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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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市各地政法单位开展 “送法进校园”“政法机关开放日”等活动,为孩子们送去特别的节日礼物。通过一场场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月25日,黄梅县法院五祖法庭组织法官走进张思永小学,为该校学生上法治课。(通讯员 吴英 摄)
浠水县检察院邀请萌娃当“法官”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徐威)“我宣布,现在开庭!”随着“小审判长”手中法槌的落下,模拟庭审活动正式开始。这是5月26日,发生在浠水县检察院“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关心下一代检察开放日活动上的生动一幕。
活动中,孩子们根据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分工,举证、质疑、辩论、当庭审判各环节环环相扣,井然有序、严谨规范,完整展现了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
当日上午,浠水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关心下一代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实验幼儿园部分师生和家长代表走进浠水县检察院。部分师生和家长代表们实地参观了浠水县检察院案管大厅、“晨曦”未检工作室、院史馆、公开听证室等功能场所。
“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举行‘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既激发了学生们对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的关注,还可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质效,擦亮‘晨曦’未检品牌内涵。”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郭胜利说。
罗田县检察院用校园广播传递法治好声音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王章丁)一张长桌、一台扩音器、一本播音稿。5月29日晚,“法治之声”广播节目在九资河中学校园里响起。
近年来,罗田县检察院探索创新法治进校园形式,在常规的普法讲座、法治手抄报之外,尝试以学生主导,通过校园广播传递法治声音,取得了较好成效。
“我们会在每学期开始时,为校园广播台提供法治宣传资料和典型案例;学期中间,走进校园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互动;寒暑假来临前,对学期内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的学生予以表彰、颁发奖状。”检察官介绍,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校园里形成了崇尚法治、争当法治传播者的浓厚氛围。
“有个学生每天早餐后在操场练习朗读广播稿件,还有个学生专门买回整套法律书籍,为广播稿上的案例作注释。”九资河中学副校长周学斌介绍,法治之声校园广播台的运营潜移默化地点燃了一批学生的学法热情,吸引了一批学生主动参与法治活动,更有一些学生立下了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志愿。
麻城市检察院助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江练琴)5月29日,麻城市检察院与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检查,共同维护平安校园建设。
检查小组走访了该市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及周边的商店、副食店,融辉步行街超市及母婴店。检查组发现少数儿童推车、儿童电动四轮车、迷你电风扇等儿童商品无3C强制认证标识,部分文具无厂名厂址,个别食品超过保质期等问题,市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暂扣问题物品进行处理,并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为提升商家守法经营意识,检查过程中,未检干警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提醒商家要严把食品、玩具安全关,严防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超保质期食品流入市场。
走访中,未检干警来到第一实验小学课堂,利用课间休息向同学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引导同学们在购买商品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黄梅县法院为未成年子女讨回抚养费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吴英)“感谢法官,21000元的抚养费已经到账了,女儿的生活有保障了!”5月28日,黄梅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朱某在收到女儿被拖欠三年的抚养费后,向执行法官表示谢意。
柳某和朱某于2019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时年13岁的女儿由父亲朱某抚养,母亲柳某每年年底支付7000元抚养费。自法院调解生效后,柳某拒不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立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黄梅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柳某名下金融机构存款、网络资金等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冻结了柳某银行账户及财付通余额,但冻结的账户余额远不够支付其拖欠的抚养费。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朱某因身体原因,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柳某电话沟通、上门协调,在引导其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质量和心理感受的同时,耐心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
经过执行法官严厉的批评训诫和耐心的督促劝导,柳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朱某履行了2020至2022年期间3年共21000元的抚养费义务,并承诺以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正常生活。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执结完毕。
(责编:白楚云)